第38章 你不要讨厌我_捡到一个Alph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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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8章 你不要讨厌我

  过去的记忆是吴遥不愿意触及的禁区,因为打开它需要抹掉那些鲜红的血液,但那双带着濒临死亡气息的双眼一直是他的噩梦,所以他鲜少会去回想过去的细节。

  爱与恨,都该随着时间淡去,别人的世界安然一片,只有他会在尾星上活的如同行尸走肉直到彻底腐烂。

  所以吴遥没再去想为什么那个瓶子会出现在徐成贺身上的原因,而是冷淡的躺在床上打算睡觉。傻子去洗漱了一下,关了灯轻手轻脚的上了床,挨挨挤挤躺在吴遥身边,探出一条结实的手臂来揽他的腰身。吴遥打开了他的手,傻子只是停顿了片刻,又不死心的抱了上来。反复几次之后,吴遥终于厌了,不再浪费自己的力气,闭上眼睛任自己身后贴上热源。

  明明该不习惯的,却又罕见的睡了个好觉。

  没有噩梦,没有梦到满地的鲜血,也没有再重复那种力挣扎的感觉,而是睡得很沉很甜,第二天再一次体会到什么叫神清气爽。

  起床后依然是洗漱后然后去工作,临出门前吴遥丢了点钱给傻子,让他自己去买食物。等他忙碌到中午,冷着脸看着排队的人打饭的时候,就看到傻子正站在队伍中间,然后对他露出了灿烂欢喜的笑容。

  吴遥额头上的青筋都气得冒了出来。

  周围的人显然也都注意到了傻子的存在,毕竟那张脸太惹眼了,所以很快就有人猜测道:“这不会就是霸王花想嫁的那位吧?看起来也不像个傻子啊。”

  “哪里不像了?没看到他笑的一脸傻样吗?”

  “就是长得吧……确实他妈的帅,难怪霸王花一眼就相中了。”

  “还高,居然比电线胡还高。”

  男人最爱对人品头论足,哪怕对方也是男人也不例外。他们讨论的肆忌惮的,眼神也很放肆,年纪大的一般就跟看热闹一样,年轻点的眼神中不乏有些嫉妒。而有些不服气的,干脆想给傻子来个下马威,在队伍快轮到傻子的时候,便走过去把他挤到一边,露出凶恶的嘴脸,“排后边去。”

  吴遥眉头皱了一下,傻子低头才发现自己被占了位置,也皱起了眉头,“我先来的。”

  对方扬起笑容,欺负的心思很明显,“那又怎么样?”

  傻子突然伸出手朝他后颈一拎,直接把他拎了起来放在自己后面,“我应该排前面。”

  看他动作轻松自如,一部分人觉得惊讶,另一部分人觉得好笑,一些人开始起哄,“好大的力气,老孙,你刚刚像个小鸡仔一样被拎起来了。”

  老孙被嘲的面上光,整个人彻底羞恼起来,大声对傻子道:“我们到外面去打一架!”酒馆内不允许斗殴,这是瞿乐定下来的规矩。

  傻子一脸莫名,不知道眼前的陌生人为什么突然那么激动,他摇摇头,“不跟你打,我要吃饭的。”以及看老婆。

  “哈哈哈哈,人家看不上你,不屑于跟你动手呢。”

  “就算真打也打不过吧,老孙你还是别自取其辱了。”

  周围哄笑声一片,被称为“老孙”实际年龄才三十左右的男人脸色胀得通红,恼羞成怒之下干脆一把抓住傻子的手臂,“不行,就要跟你打!你给我出来!”他手上用劲,眼看就要把傻子拖出去,一根长棍敲了上来,敲得他背骨剧痛,忍不住发出一声惨叫。

  吴遥收回棍子,眼神冷淡,“别在这里撒野。”

  看到是他出的手,原本想破口大骂的老孙顿时偃旗息鼓下来,缩了缩脖子,不敢再说话。其他人也有了片刻的安静,而在这片安静中,响起了傻子兴奋的声音:“老婆!”

  这声“老婆”实在喊的太响亮,众人都听得一清二楚,而且都看清了他是朝着吴遥的方向喊的。不少心里没什么恶意的人在心里为他捏了一把汗,觉得他马上就要受到跟老孙同等待遇,但等了近一分钟,吴遥都没再拿起棍子,而是对他道:“把碗给我。”

  傻子欢欢喜喜的将碗递了过去,吴遥给他装了结结实实的一盆饭,然后态度很恶劣的丢了回去。

  傻子捧住碗,再次清晰响亮的叫道:“谢谢老婆!”

  众人眼睛几乎掉了一地。

  在大家震惊的表情中,傻子满含期待地看着吴遥,“老婆,我们可以一起吃饭吗?”

  操,你小子是真不怕死啊?

  但更令人瞠目结舌的是,那个凶巴巴的店员居然并没有反驳他的话,而是道:“过来。”然后带着傻子进入了后厨。

  等后厨的门被关上,众人终于把掉在地上的下巴捡了回来,然后一窝蜂涌到收银的阿越身边,七嘴八舌地问道:“咋回事?那傻子真是吴遥老公?”

  “那傻子什么时候出现的?吴遥怎么没揍他?”

  “长得帅也不用有这么大优势吧?”

  “他不是不喜欢男人吗?我到现在还记得他揍刀疤李的时候的凶狠样呢,我隔空看着都觉得身上疼。”

  “我是不是耳鸣了,那傻子叫的应该不是‘老婆’而是‘老爸’吧?”“我觉得我幻听了。”

  ……

  阿越也才将自己的下巴收回来,面对寻问,他一头雾水,“我哪里知道?我也第一次见这么个人,我什么都不知道!”

  “那你去打听打听?”

  阿越觉得出主意的人简直疯了,“我哪里敢?”

  “你是老板儿子,是未来的老板,他是员工,你为什么不敢?”

  阿越缩了缩脖子,“你们他妈只是看到过他揍人,我可是被他揍过的人,你说我为什么不敢?”阿越是瞿乐的老来子,小时候被周围的人宠的有些坏,十七八岁的时候干了挺多不好的事,瞿乐为了管教他,确实没让吴遥少揍他。

  众人从他嘴里打听不到什么,都有些悻悻的,再次排好队继续自助打饭。

  傻子从被当众承认后眼睛就亮晶晶的,明明碗里都是白饭,基本上只放了盐而已,他却依然吃得有滋有味。吴遥表情很冷,“为什么来这里?”

  傻子先说了一句“想你了”,看到吴遥的脸色越来越不好之后,立即补充道:“来这里吃饭。”

  吴遥道:“我给你钱,不是让你来吃垃圾的。”

  傻子很不解,“不是垃圾啊。老婆做的饭很美味。”他像是为了表现一样,满满吞了一大口饭,却因为习惯性的教养没法咀嚼的很粗鲁,以至于像个松鼠一样鼓着脸颊嚼了许久才将那口饭吞下肚,然后继续夸赞,“真的很美味!”

  吴遥才不信他的鬼话,内心深处也并不会因为这种事而感到开心喜悦。对他来说,徐成贺的意外出现于他并非惊喜,他也不想续什么前缘,反而是个莫大的麻烦。

  尾星是他给自己找的归宿地,这里不会有他讨厌的人涉足,不会有人纠结他的过去,他即便是杀人犯,也能在这里苟且一生。

  天之骄子被迫折断翅膀陨落,徐成贺回去后依然能过他平坦的人生,走他的康庄大道,而他,则需要背负满身的罪孽接受审判。

  吴遥道:“以后不要来了。”

  傻子吞咽的动作停顿下来,眼睛里全是不解,“为什么?”他有些委屈,“老婆,我就是想看到你。”

  跟傻子没法解释什么,吴遥只能说狠话,“我不想看到你。”

  傻子立即露出措又受伤的表情,连饭都吃不下去了,许久之后才小声问道:“你为什么讨厌我呢?我是不是哪里做了?”他想不出答案,吴遥也不会给他答案,被赶回家的途中,他本来想去找阿穷问一下的,但在路上听到了吵架的声音。

  一个背着孩子的妇人正在骂自己的丈夫:“你一天天的不赚钱,只会躺在家里吃喝有什么用?你不养家我还不如改嫁算了。”

  “不赚钱”“不养家”这些词汇傻子显然是能理解的,然后他很快想通了一些事。

  吴遥的工作早出晚归,早上出门时傻子还坐在床边,晚上回家的时候他也在门口等候,所以有一段时间里,吴遥根本没有察觉到傻子在工作。直到他某天回家的时候闻到屋子里散发的异常香味,心里才有些怀疑。

  小小的餐桌上摆了一个盘子,盘子里居然是一块蛋糕,那种在主星上不算精致的普通蛋糕,但在尾星上想要买下它却需要付出很高昂的价格。而且蛋糕最上面一层,居然还用奶油画了个简单的猫猫头。画的很粗糙,猫脸是歪的,耳朵也糊成了一团,只有长长的胡须能证明确实是猫头。

  吴遥后背都绷紧了。

  傻子坐在旁边眼神殷切地看着他,露出很羞涩的一个笑容,“老婆,喜欢吗?”

  吴遥的视线慢慢从蛋糕移到傻子脸上,面表情地问道:“哪里买的?”

  “蛋糕店里。”

  “钱哪里来的?”

  “我去上班了。”傻子不等他问,先一股脑说了出来,“一家电器修理店,我会修电器,每干一天活,老板给我十块钱。”

  中央军校的高材生,平常接触的都是最新型号的战舰机甲,现在却在尾星上做修理电器的活,每天的收入比进矿洞还要低廉。吴遥心情复杂,“为什么买蛋糕?”

  傻子说“不知道”,眼睛亮亮的,“总觉得今天就要给你吃蛋糕。”

  吴遥来到尾星之后,总会刻意忘记很多事情,包括日期,毕竟每天都要上班,记日期是很没有必要的事情。但这种时候,他脑海中却突然闪过一个画面,是店里的日历书,阿越每天会撕掉一页,而今天的日期,正是9月15号。

  他的生日。

  傻子走到他面前,握住了他的手,语气接近乞求:“我会变得很有用的,老婆,你别讨厌我好不好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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